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官方网站!
  • 返回列表
  • CDE更新受理共性问题,事关新药临床研究期间注册类别和申报上市的调整

    CNPPA 2024/02/28 14:06:49

            2月19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更新一条受理共性问题,事关新药临床研究期间注册类别和申报上市的调整。相关内容如下:

            :新药(包括按照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2类以及现行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2类申报的新药)在开展临床研究期间,境内外有同品种获批上市,此种情况下,申请人如何调整注册类别和申报上市?

            :对已按新药临床批件要求完成临床研究的,申请人与药审中心沟通一致后,可以已完成的临床研究资料,参照仿制药路径提出上市申请,无需提交专利声明。其它同品种新药为境外上市品种的,参照3类仿制药申报,其它同品种新药为境内上市品种的,参照4类仿制药申报。经审评符合仿制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技术要求的,可批准上市。批准时,此类产品注册类别表述为“本品按照化学药品3/4类路径申报”。对尚未按新药临床批件要求完成临床研究的,境内外其他获批上市同品种遴选并发布为参比制剂后,申请人可以按照仿制药研究有关要求,提出生物等效性备案或临床试验申请并开展相关研究,后续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也可以与药审中心沟通一致后,继续完成已批准的原新药临床试验,后续按前款原则,提出仿制药上市申请。

    热点新闻

  •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2023年活动计划

    2023/01/18

  • 协同推进,共促药包材标准高质量发展 ——2023中

    2023/12/14

  • 新年献词 | 心怀热爱,勇毅前行

    2024/01/01

  • 《2023年医药工业运行情况》发布,辅料包材行业营

    2024/03/28

  • 观点 | 中美欧药学指南对比研究:原辅包审评审批的

    2024/03/29

  • 协会服务热线

    010-6226-7180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协会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