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的通知》。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有增订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均可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送药典委。
具体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完善药品标准提高科研立项管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药品标准提高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药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现我委特向社会各界征集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科研课题立项建议。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验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包括药用辅料及药包材)标准、《中国药典》通用技术要求有增订和完善意见建议的,均可按照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报送我委。
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实行全年公开征集和集中征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本次集中征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请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官网”(www.chp.org.cn),进行单位认证后填报(详见附件1)。提出立项建议的个人请填写《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表》(附件2)并发送至ywglc@chp.org.cn。我委将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对所提意见建议进行审议,确定2026年度药品标准提高研究课题。
联 系 人:高洁、方辉
联系电话:010-67079626;010-67079625。
技术支持:杨玉强
联系电话:010-67079573
附件:1、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的通知
2、附件1-立项建议在线填报指南
3、附件2.2026年度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课题立项建议表(个人填报)